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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省部级科研基地日常管理工作,总结梳理我校牵头建设的科研基地建设进展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基地管理要求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平台建设的通知》(科技函〔2024〕20号)备案审核情况,现请报送省部级科研基地2023年度建设报告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对象
2024年前我校获批牵头建设并在科技处完成组织机构和研究团队备案的省部级科研基地。
二、 报送要求
1.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附件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陕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煤炭行业工程研究中心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省部级工程中心年度报告》(附件2)。请各省部级科研基地认真填报年度报告和年度计划,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 省部级科研基地2023年年度报告将作为基地建设运行评估的支撑材料,科技处根据各基地平台提交的报告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基地运行费拨付依据,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科研基地将暂缓划拨2024年基地运行费。
3.请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年度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经基地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6788077 @qq.com。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高争 戴开文
联系电话:83858201 83858219
附件:
1.西安科技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
2.西安科技大学省部级工程中心年度报告
科技处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