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科研基地平台: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依托我校建设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陕西省科技资源普查等工作,现将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平台规范建设运行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和研究团队
1.根据教育部、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和要求,完善学校牵头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机构,公开遴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主任条件: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水平高、开拓创新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强,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科学、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身体健康,首次聘任时年龄不超过55岁,且应为本单位全职人员,主任每届任期五年,原则上不超过2届。
2.根据教育部、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和要求,完善学校牵头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组成及要求:委员会由不少于9位国内外优秀学者、专家组成,其中学校人员不超过1/3。1位专家至多同时担任3个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委员。委员每届任期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每次换届应更换1/3以上委员,原则上2次不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应予以更换。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非实验室所在高等学校的人员担任。
3.根据教育部、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和要求,完善学校牵头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带头人和固定人员。
重点实验室人员组成: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应是高等学校聘用的聘期2年以上的全职人员,除承担高等学校教学任务外,原则上应全职在实验室工作。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般规模不少于30人。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等。
工程中心研发队伍组成: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应为学校聘用的、聘期在2年(含)以上的全职人员,包括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规模不少于50人。
研究方向和团队:围绕重点研究方向组织科研团队,每个研究方向确定1名学术带头人,每个研究方向成员不少于3人。
二、强化建设运行和管理
1.围绕主要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组织团队系统开展持续深入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联合国内外优秀团队开展协同创新,承担国家、区域和行业的重大科技任务,持续为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提供工程化技术成果。
2.坚持产教、科教融合,加强人才培养。吸引优秀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和工程实践,支持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和工程技术攻关,推动研究成果向教学内容及时转化,积极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才。
3.每年至少组织召开学术(技术)委员会会议1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二。
4.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总结年度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撰写年度报告,进入对应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年度报告材料。
5.认真总结建设期、评估期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撰写验收报告、评估报告,进入对应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建设期、评估期工作报告材料。
6.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依法依规科学管理,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工作报告。
7.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三、相关事项和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根据《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平台清单》(附件1),认真开展依托本学院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机构建设工作,经学院会议教授委员会研究,酝酿组织机构和研究团队人员,确定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平台主任、学术(技术)委员会、研究团队人员,填写《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平台组织机构组成表》(附件2),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10日前将签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科技处。
联 系 人:高争戴开文
联系电话:83858201 83858219
电子邮箱:366788077@qq.com
附件:
1.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平台清单
2.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平台组织机构组成表
科技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