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按照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1、根据教育厅要求,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个。
2、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附件1)的建设条件。
3、本年度支持重点为围绕我省24 条重点产业链开展技术攻关的工程中心,其他研究领域的工程中心少量布局,填补空白。
4、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已建设的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研究方向重复,同一高校同一研究领域平台不重复建设。
5、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依托陕西高校组建,并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鼓励与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联合共建。
6、具备开展工程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的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人员与用房相对集中,研发和成果转化用房不低于500平方米,设备总值不化于1000万元。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网上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2023 年10 月6 日24:00,届时系统自动关闭,务必于系统关闭前进行提交。系统申报结束后,学校需进行校内评审和公示。请按本通知时间完成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各工程中心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在线填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编制申报材料。初次申报人员向学院科研秘书索取登录账号
3、各工程中心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纸(正反面打印,200面以内)。
4、工程中心主任、技术委员会和人员组成详细要求见《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附件1)。
5、校内评审材料待系统申报结束后,按科技处通知报送。学校评审通过的工程中心,正式申报材料(系统导出,水印显示为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于10月10日12:00前送临潼校区骊山校园行政楼103。《申请书》与附件材料均a4纸正反面打印,胶状成册,白色封面,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有关印章。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吕涛 联系电话:83858203
科技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