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3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3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以及科技产业化等科技活动,并为本市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本市单位在市外取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且为独立或第一完成单位。
(三)承担国家、省市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并通过合格验收。
二、申报材料
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须经网上在线申报,项目申报人填写完成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起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交科技处审查盖章后统一提交。具体操作使用说明、装订要求请详阅附件。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项目具有创新性、内容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剽窃等现象一律不推荐。
(二)上年度申报未获奖及两次参评未获奖的项目不能推荐申报。
(三)曾获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以更改名称或核心技术未变而以系列产品形式申报。
(四)同一个主要完成单位核心技术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必须合并申报,同一个主要完成人只能申报一项。
(五)推荐项目的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技术评价证明(鉴定、验收证书、发明专利等)一致,主要完成人数量不超过11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人员顺序变更必须附说 明材料。
(六)推荐项目的应用情况由应用单位出具证明,经济效益情况由应用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证明。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技术转让项目所签订的转让合同经登记确认可视应用证明。
(七)推荐项目必须进行成果登记并取得登记号(科技成果登记联系人:王琦,电话:68518761)。
今年新设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企业家)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由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与推荐单位沟通后,组织申报,其实施办法及推荐书将在西安科技网另行发布。
科技进步奖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13.5.17-6.17
四、受理时间
申报奖励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1份),请于2013年6月17日前交科技处成果科。电子版发至e-mail:kjc@xust.edu.cn
联系人:赵渭泳 刘畅 联系电话:85583053
附件:西安市科技进步奖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及材料装订要求
科技处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