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土建学会科技奖)是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核准,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认定,由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主办,面向我省土木工程界的科技创新奖。为了做好首届(2012-2013年度)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参选项目推荐工作,根据《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组织
2012-2013年度省土建学会科技奖设有: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二等奖);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奖;青年科技奖。
陕西省土建学会科技奖推荐工作实行单位推荐方式。推荐单位应是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单位会员,候选人应是学会个人会员。推荐单位根据陕西省土建学会科技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参选项目和候选人。
各推荐单位归口负责本学会、本单位和本专业委员会范围内陕西省土建学会科技奖参选项目的推荐工作。择优推荐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以及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项目。
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将从获奖项目、集体和个人中择优推荐申报各级科学技术奖项。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实行推荐前公示制度。推荐的项目应在推荐单位、项目主持完成单位及合作完成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项目简介、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止时间和方式自行决定。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经妥善解决的项目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应在正式推荐文件中说明项目公示情况,并在每个项目的推荐意见中写明该项目的公示经过及结果。
(二)贯彻以推广应用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为主体的宗旨。主要奖励已经在生产实践中转化为生产力,对推动我省建筑业发展和企业科技进步有显著成效的技术成果。
(三)实施应用。推荐项目必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即2012年12月31日前已实施应用)。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其整体技术应当应用推广一年以上,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推荐书中应提供相应的应用证明);基础研究类项目,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正面引用或应用。承担国家、陕西省基础研究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或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批复。
(四)推荐书第三部分“项目详细内容”第7项“经济效益”栏目填写的数据,应在附件中提供支持所填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直接经济效益”由项目完成单位出具应用证明,加盖财务专用章。“间接经济效益”由项目完成单位之外的推广应用单位出具应用证明。
(五)推荐科技奖的参选项目应当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产学研用项目,推荐时应提供相关技术合同文本及认定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陕西省土建学会科技奖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各推荐单位(推荐人)组织参选项目单位和人员按照“陕西省土建学会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候选人、候选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应包括电子版和书面两部分。推荐书在陕西土木建筑网( www.sxjz.org)下载。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填写推荐书时,请科学准确填写推荐书中“项目类别”、“专业评审组”、“学科分类和代码”等影响项目专业评审的重要内容。推荐项目的有关科学研究创新及推广应用等情况应当在推荐书中“项目详细内容”栏目充分反映。推荐书附件材料请根据项目类别按填写说明的要求整理。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候选人、候选项目单位将填写完整并审查盖章后的推荐书电子版及书面材料送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有关书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属实后,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二)推荐单位将归口负责的拟推荐项目推荐书审核完成后,在截止日期前交省土建学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三)推荐单位需提交以下推荐材料:
1.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材料各1式3份。其中,1份推荐书后附全套附件材料,其余2份推荐书只提供附件目录。要求普通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不另加封面。
2.推荐单位正式推荐函文件(附项目汇总表和所推荐项目公示结果)。
五、报送办法
请于2013年9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送科技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