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2012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责任书和合同书的签订准备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研究类)的项目负责人签订《陕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附件1),请单页双面打印。自筹经费项目也需签订《责任书》。
2、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项目合同书》(附件2)。
3、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附件3)。
4、所有责任书和合同均1式3份。责任书和合同不用盖章,科技处审核后统一办理。
二、特别提示:
1、《责任书》中的填写内容要和陕西省教育厅核准内容一致,尤其是预期成果数量按照附件4、5填写,否则不予签订责任书,经费不予划拨。
2、为了保证项目顺利按期结题、验收,发表相关论文时必须标注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资助,并标注项目编号,否则教育厅在结题时不予认可。
标注格式:
中文:“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英文: 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 funded by shaanxi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 (program no.×××××)
3、管理费按照总经费的4%填写。
三、受理时间
陕西省教育厅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审核盖章,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3年1月6日至7日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科技处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