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和《中共西安科技大学委员会 西安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和推进大学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现状和需要,决定设立西安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西安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具有重大学术研究价值,已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成果积累,能够取得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高水平论文或著作)。
一般项目:具有较大学术研究价值,研究基础较好,能为争取高层次科研项目和成果奠定良好基础。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其中一般项目申请者必须为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者,重点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2、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思想活跃的课题组;
3、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请;
4、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的完成期限为2年,统一填写为: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2、申请者需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申请书》1式5份(统一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所在单位汇总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汇总表》一式一份(汇总表附电子版),所需表格均可到科技处网页上下载。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2年12月15日至25日,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科技处,不受理个人单独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罡
电话:85583767
科技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