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单位:
200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及教育部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项目,作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专项任务项目。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专项任务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请根据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进行项目的设计论证。
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材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a表)》一式2份(含原件1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匿名评审表(b表)》一式6份,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匿名评审表(b表)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数统一用a4纸印制。
3、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必须是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申请一览表》)1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交纳申报费,每项500元。
拟申报项目课题组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网址:),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详细内容和要求。
由于我校项目申报需通过教育厅统一递交,按照教育厅的时间规定,请于5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