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09年度西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工作,根据《西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科发[2008]53号)文件规定,现就2009年度西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校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项目类别:2009年度校科学技术奖按以下三个类别进行推荐与评审: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2.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成果;3.软科学研究成果。
(二)推荐对象:我校教师、科技人员和管理工作者近五年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
(三)推荐单位:校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为学院(部),学院(部)须填写推荐意见和建议等级,并加盖公章。几个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申报校科学技术奖须征得合作单位同意盖章。
二、推荐材料
(一)申报者需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从科技处网页查询下载),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并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1.成果认定证书;2.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的成果总结报告,著作、论文的引用检索证明;3.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的成果总结报告、技术成果应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等相关材料;4.软科学类的成果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应用证明”中经济效益情况由应用成果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
(三)所推荐项目的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技术评价材料一致。
(四)申报单位应提交整套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1份),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及含汇总表、推荐书内容的电子版。
三、推荐时间:
(一)推荐材料受理时间:9月1日-10月20日
(二)推荐材料送交地点:校奖励办公室(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肖阳 路平
电 话:85583053
e-mail:xkdkjc@126.com
科技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