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西科发[2006]172号)的精神,2008年度我校对专利申请首次进行了资助,我校专利申请量大幅攀升,全年共申请专利30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18项,为继续鼓励我校教职工申请专利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2009年度继续对我校专利申请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09年度以我校为第一申请人的专利。
二、资助范围及额度 资助范围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资助额度为发明专利每项3000元,实用新型每项1000元。
三、专利资助的申请流程
1、由发明人或设计人持专利申请资助表(科技处网页下载)、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一式一份到科技处成果科(行政楼203)办理资助申请。
2、资助申请获批后由发明人或设计人提供相应额度的发票(发票须盖有专利事务所或知识产权局的印章,其他各类发票无效),科技处集中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对于个人申请而未经专利事务所代理的专利,所产生的费用的进行实报实销(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正式发票),但最高不超过申请当年学校规定的资助额度。
2、学校建立专利数据库,统一管理专利证书,凡是以西安科技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的授权专利,专利证书交由科技处统一管理,并提供相应专利基本信息,否则在年终奖励和职称评定中不予认可。
3、由于学校资助经费有限,同一名称专利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只按发明专利进行资助。
4、其他未尽事宜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科技处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