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通知,请所有承担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负责人、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的负责人按照通知的要求,填写附件中的相应统计表格。请各项目负责人3月12日前将项目统计表格(含电子版)交基础研究科,由基础研究科汇总后将总结报告提交给教育厅。(电子表格可到科技处网页下载)
承担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负责人
能源学院:苏燹 邓军 邓广哲
化工学院:李侃社 周安宁
材料学院:王晓刚
承担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材料学院:王晓刚
科技处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