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陕西省专利奖的通知
陕知发〔2011〕16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发展,实现我省的科教资源优势向知识产权优势与经济优势转化,推动“陕西制造”向“陕西创造”转变,我局决定开始2011年度陕西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要求
本省境内的单位拥有的中国专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省专利奖:
(一)2010年12月31日之前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发明技术水平高,近年来在本省实施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专利权属明确,无法律纠纷;
(四)未曾获得过省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五)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加本届省专利奖评选。应优先申报和推荐通过专利运用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项目;积极提出pct国际申请,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项目。
二、推荐单位
省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国务院部门驻陕单位,西安高新区、西安经开区知识产权办公室以及经省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符合所规定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省专利奖的推荐工作。
三、奖项设立
省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3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
四、申报程序
申报省专利奖的,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省专利奖申报书,报送推荐单位。
申报材料必须翔实、准确,推荐单位收到申报书后,应当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五、评审程序
省知识产权局对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分类,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省知识产权局将拟奖励项目在陕西省知识产权网予以公示。
公示结束后,省知识产权局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专利权人颁发证书和奖金。对获省专利奖的项目,我局将择优推荐申报中国专利奖。
六、申报时间及其他
请于2011年4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局专利管理处(须报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项目照片二张,照片以a4格式彩色打印或将彩色照片粘贴,与申报书一起装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可从陕西省知识产权网()下载。
申报陕西省专利奖的发明及外观设计专利,应附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电话:029-88319795)出具的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实用新型专利应附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出具的法律状态及新颖性检索报告。
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类项目应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批件、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专利权人应在申报书中附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及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获得新药证书的须提供新药证书复印件;生物制品项目应有《新生物制品证书》或生产许可证。
七、凯发k8国际下载的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新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邮 编:710006
电 话:(029)87294662 87294211
联系人:陈 哲 刘诗雨
e-mail: